恒盛能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4-04-1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荐机构”)作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能源”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恒盛能源 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 号)核准,恒盛能源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人民币 5,475.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425.00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
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50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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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
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龙游支行(账号:1209220029200404726)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
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有关销户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8)。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2×25MW 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
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按上述决议将上述项目结项,将节余
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70900002710405)销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
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有关销户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8)。
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变更原募投项目“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电力”)增资,用于投入新增的募投项
目“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为规范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子公司恒鑫电力在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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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了银行账号为 0188985387000568 的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
恒鑫电力连同保荐机构与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
司将原在招商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70900002710604)的余额全部
转至恒鑫电力在金华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88985387000568),用
于新募投项目“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的使
用,并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有关销户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披露的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截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在金华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公
司对该专项账户(账号:0188985387000568)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及恒鑫电力
与保荐机构、金华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恒盛能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情
况详见下表:
对应募集资金投资
账户名称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元)
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供压缩空气工
恒盛能源 570900002710604 已销户
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 程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5MW 三期热电
恒盛能源 570900002710405 已销户
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 联产技改扩建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
恒盛能源 1209220029200404726 已销户
公司龙游支行 银行贷款
无废城市配套一般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恒鑫电力 0188985387000568 固体废弃物资源综 已销户
衢州龙游支行
合利用处置项目
合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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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募投项目投入情况请参照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
表 1)。
(二)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
发生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41,900.00
减:发行费用 5,475.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6,425.0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9,713.27
减: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5,010.47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7,542.57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467.90
减: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361.40
加:已被置换尚未转出专户金额 -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660.53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560.95
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99.58
本年度结构性存款等理财收益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0.39
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0.22
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0.17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 0.00
减:保证金、押金 -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其中:结构性存款 -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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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未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4〕1948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恒盛能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恒盛能源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恒盛能源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
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
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为:恒盛能源 2023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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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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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42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67.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925.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723.7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8.23%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承诺投入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额 金额 投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4)=(2) 现的效益
(如有) 金额(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3)=(2)(1) /(1)
2×25MW 三期热电联
否 12,500.00 不适用 12,500.00 - 10,218.71 -2,281.29 81.75 2020 年 11 月 7,436.17 是 否
产技改扩建项目
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
是 13,925.00 - - - - - - 已变更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项目
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
2024 年 3 月
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 是 - 14,292.96 14,292.96 7,467.90 14,495.21 202.25[注 2] 101.4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 1]
合利用处置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
否 10,000.00 不适用 10,000.00 - 10,009.82 9.82[注 3] 100.1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银行贷款
合计 - 36,425.00 - 36,792.96 7,467.90 34,723.74 -2,069.22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2022 年 8 月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原募投项目“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是在对现有燃煤背压机组进行改造后,用汽轮机
拖动空压机对外集中供应压缩空气,替代园区内现有的分散小空压机,降低区域能耗总量。但是随着龙游经济开发区近几年的快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发展,背压机组的改造会短期影响公司供汽,因此公司暂未实施建设。另一方面,在园区热负荷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公司蒸汽产能
预计在 2023 年达到饱和,实施新的热电联产项目保障龙游经济开发区生产用汽显得更为迫切。为配合园区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提
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变更为以恒鑫电力为实施主体的“建设无废城
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实施方式为增资,涉及变更投资的总金额为 14,292.96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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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713.27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 年 8 月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x25MW 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结项,节余募集
资金(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主要系:1、三期项日于 2018 年 10 月开工建设,开工时间较
早,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2、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同时,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
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
项目建设费用。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361.40 万元全部转出后,注销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进行销户,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根据公司 2022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预计“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
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第一阶段将于 2023 年 12 月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设备交货期较长、工程体量较大、现场施工难度高等情况,导致整个项目实施周期延长,
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向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申请将项目竣工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注 2:“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 202.25 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注 3:“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 9.82 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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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项目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预定可使用状态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实际投入金额 (2) (3)=(2)/(1) 的效益 效益
总额(1) 日期 大变化
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
集中供压缩空气 2024 年 3 月
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 14,292.96 7,467.90 14,495.21 101.4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工程项目 [注]
合利用处置项目
合 计 - 14,292.96 7,467.90 14,495.21 - - - -
2022 年 8 月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鑫电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力增资,用于投入新增的募投项目“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根据公司 2022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预计“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
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第一阶段将于 2023 年 12 月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设备交货期较长、工程体量较大、现场施工难度高等情况,导致整个项目实施周期延长,
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向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申请将项目竣工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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