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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盛能源: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18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恒盛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8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272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836 人
    2023 年度的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 亿元
    2023 年审计情况: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75 家
    公司同行业上市审计客户家数:12 家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
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根据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沟通。
    天健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3 年 3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二)2024 年 2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前沟通事项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
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
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31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中沟通事项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进行审中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识别的重大风险领域、审计概
况、财务数据分析、审计注意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恒
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
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