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澜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 观的立场,对公司拟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的业务,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 联董事应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尹志尧、吕长江、刘敬东、俞波 2024年3月5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