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4-04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58 号公司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普通股股东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5,834,64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5,834,6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53.8570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3.8570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1,186,459 股,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文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副董事长唐秀娥女士、董事何文秋先生、倪
政雄先生、侯艳萍女士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李寅彦女士、马科银先生因其他公务安
排,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6,302,883 99.8500 54,543 0.15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5,780,100 99.9365 54,543 0.0635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5,780,100 99.9365 54,543 0.063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 (%) 数 (%)
1 关于公司董事
4,025,723 98.6632 54,543 1.3368 0 0.0000
薪酬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中不涉及特别决议议案;
2、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3、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福光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慧、韩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和《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