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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28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9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
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 95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88.5114 万股,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
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
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