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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8-23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4-050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于
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
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1
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志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日常信息
 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公司编制了《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中微半导体
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编制了《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由于 26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5790 万股。本次合
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5790 万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可归属数量为127.4388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丛海、陶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
    因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 0.3 元(含税),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 年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相由 149.8 元/股调整为 149.5 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尹志尧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符合
行权条件的议案》
    公司2020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可行权数量为13.67万份,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尹志尧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
    现公司根据研发工作实际进展,将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项目“科技储备资金”中“新产品开发项目”的研发方向进一步明确,科技
储备资金拟用于新产品的自主研发,研发项目包括集成电路薄膜设备、集成电路
检测设备、集成电路刻蚀设备、新型 MOCVD 设备、大面积平板显示设备和其
他集成电路设备等。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公
司评估了上述行动方案的半年度执行情况,并形成《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
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