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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特生物: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4-02-24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0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袁建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
可,拟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即 2024 年 2 月 24 日)
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
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 1,000 万元。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
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增持主体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袁建华先生拟以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袁建华先生。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一兼董事长袁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677,320 股,通过洛阳麦金顿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麦金顿”)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1,342

                                    1
股;与其一致行动人 JET(H.K.) BIOSCIENCE CO., LIMITED、麦金顿、广州萝
岗区汇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Yuan Ye James 先生、Dannie Yuan
女士、王婧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44.22%的股份。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前 12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持续看好,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进一
步彰显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支持公司发展战略落地,促进公司持续、健
康、稳定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
元。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
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
计划。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4年2月24日)起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
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地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本次拟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
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2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
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袁建华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在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若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增持
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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