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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特生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4-2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物”、“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划。
                                                 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
                                                 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日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
                                                 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
  4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在指定媒   生违法违规事项。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5                                              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承诺等事项。
        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6                                              员。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上市公司已建立相关制度、规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7                                              则、行为规范,并在本持续督导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期间有效执行。
       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立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上市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8                                              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
 9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
10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件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
       报告。                                   补充。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
11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3 年度,洁特生物及其控股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
12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正。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3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
                                                履行承诺的情形。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
14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现该等事项。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
15     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
                                                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九
          条、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
          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
          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
  16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量。                                     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
          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
          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
  17      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
                                                   现该等事项。
          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
          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
          流存在重大异常;(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洁特生物 2023 年营业收入 46,309.76 万元,同比下降 24.06%,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78.85 万元,同比下降 60.34%。经了解,洁特生物业绩下
滑主要因为如下:受全球经济周期下行、地缘冲突与矛盾、美元强势加息、通
货膨胀及俄乌局势等外部因素影响,以及国内经济恢复缓慢等影响,海外和国
内生命科学耗材市场需求报告期内有所下降,导致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下降
较大。此外,公司新设备及办公楼计提折旧、大力开展销售推广活动导致销售
费用提升、可转债利息费用计提导致财务费用增加等,进一步影响了公司净利
润的表现。

       保荐机构已提请洁特生物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
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本保荐机构也将对公司上述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




                                        3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1、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由于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通货膨胀和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市场需
求有所下降。短期内行业仍处于竞争加剧的局面,未来境内外市场均可能存在
需求恢复增长趋缓或公司的营销策略和市场开拓不能达到预期,而导致未来业
绩大幅下滑、产能未能充分利用、规模效应减弱等不利影响,进而产生经营亏
损的风险。

    2、关键技术工艺被侵权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技术攻关和研发积累,公司掌握了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和相关工
艺,并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研发体系。为避免公司关键核心技术和工艺受到
外部侵权,公司通过申请专利,运用法律手段对关键核心技术和工艺进行保护。
同时,公司在内部建立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文
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但是,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目前尚不够成熟,与发达国家相比,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有差距,存在专有技
术流失或泄密等情况。鉴于国内市场和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公司的关键核心技
术和工艺仍然存在被侵权的风险。如果该等关键技术工艺被泄露或受到侵害,
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3、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历来注重技术和产品研发,随着公司投资建设的国家级生命科学耗材
企业技术中心的投入使用,公司的产品研发和持续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但如
果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失败,将会导致公司的研发投入无法带来效益,影
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4、新产品市场推广风险

   公司一直重视在产品及技术的持续研发和创新方面的投入,依靠自有技术
持续不断的推出新产品,但新产品实现大规模销售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尤其
是应用在生物医药企业、疫苗企业中生产环节的新产品,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


                                     4
认证和验证过程,短期内新产品对公司盈利贡献有限。因此,新产品可能存在
市场推广不力,无法实现大规模销售的风险。

    5、国内市场拓展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目前,国内生命科学耗材市场仍以进口品牌产品为主,由于进口品牌产品
具有先发优势、技术优势及品牌优势,国内市场被进口品牌产品占据绝大部分
份额的局面预计将会持续较长的时间,公司可能无法迅速、显著地扩大国内市
场份额,面临国内市场拓展不及预期风险,从而可能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增长。

   同时,生命科学耗材领域出现越来越多的同行业竞争者,行业内出现产能
过剩的情况,从而致使市场短期内出现恶性价格战。行业内各个竞争者为谋求
更多的市场份额,可能会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如果公司未能保持技术和
产品质量的领先性和产品价格的优势等,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从
而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增长。

    6、产能过剩的风险

   生命科学耗材领域行业内出现较多的竞争者,大量资本快速涌入,导致产
能迅速扩张,报告期出现了阶段性和结构性产能过剩的情况。而公司近年来在
生产设备、固定资产等投入较大,如果未来市场需求不及预期或公司市场份额
增长缓慢等,将会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进一步下降,规模效应减弱,可能会影
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增长。

    7、客户相对集中、依赖主要客户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相对集中,销售占比相对较高,公司存在对主要客户依赖的
风险。如果未来公司在技术的提升与创新、质量保证及经营管理等方面不能满
足主要客户的需求,或出现影响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的因素,如产生纠纷、
国家产业政策变化等情况,或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面
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8、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战略与管理风险

   目前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等较上市前进一步扩大与提升,对公司的战


                                  5
略管控、管理能力与业务流程等要求将更加科学化和合理化,公司管理层如不
能及时调整和适应公司经营规模扩张而所带来的新的挑战,将会对公司持续经
营和长远健康发展带来潜在战略与管理风险,对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力产生不
利影响。

    9、安全生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新建厂区生产车间陆续投入使
用,同时多个在建项目在执行中。随着公司生产性场所与产线的扩充,公司在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包括人员、场地、生物、质量安全等)将面临新的挑战,
或有设备故障、操作不当、保管不当、恶劣气候事件等造成意外安全事故,影
响公司经营业绩与稳定性。

    10、法律纠纷风险和计提资产减值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和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将呈现复杂多元化,在经
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与客户的订单解约风险、与供应商的未交货采购订单存在结
算或交付风险、以及订单量的减少等因素导致公司前期投入的大量生产设备未
能得到充分利用及期末存货库存的增加等因素,从而导致公司可能存在法律纠
纷和计提资产减值、或有负债等风险。

    11、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风险

   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主要用于细胞培养和收获、生物实验移液、生
物分子过滤分离、有机溶液贮存等方面。生物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作为基础工具
的实验室耗材相关产品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
在应用时可能需对材料进行特殊的改性处理从而具备某些特定性能,以满足生
物培养的特殊要求。生物技术进步加速实验室耗材产品升级换代,促进行业不
断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准确判断市场对生物技术发展趋势
和产品的新需求,或者未能及时掌握新需求应具备的新的关键技术,公司将面
临产品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1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聚苯乙烯(GPPS)、聚丙烯(PP)、聚乙烯
(PE)等塑料原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主要

                                     6
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成本及经营业绩。聚苯乙烯(GPPS)、
聚丙烯(PP)、聚乙烯(PE)等是石油的衍生品,其价格走势与上游石油价格
波动密切相关,如果上游石油价格上涨导致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而公司不能
及时有效地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
司面临着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对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13、海外政策风险

    公司产品对外出口至欧美为主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外销金
额占比较大,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形势复杂多变,公司海外市场的政治及经
济环境、法律环境、贸易产业政策及国际贸易整体环境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
如果相关国家政治环境恶化、贸易环境欠佳或实施对公司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的
法律政策,公司的海外市场业务将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可能会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影响。特别是中美关系的变化,公司出口美国的产
品竞争力面临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公司在美国市场的销售额下降,进而影响公
司的经营业绩。

    14、汇率波动的风险

    由于目前全球生物实验耗材市场仍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主,因此公司的销售
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外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计价,人民币
对美元的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随着海外销售规模的
进一步扩大,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加大,可能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
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 年度,洁特生物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度,洁特生物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变动幅度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
 营业收入                      463,097,581.69   609,824,477.33      -24.06


                                   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788,457.58       87,712,206.48         -60.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1,784,588.42       75,489,622.18         -57.9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806,353.84      166,186,158.92         -18.88
                                                                           变动幅度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56,965,623.98      1,139,400,967.75          1.54
 总资产                          1,626,052,210.61      1,605,340,593.15          1.29
   注:上述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3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63                -60.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63                -6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23           0.54                -57.41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3           8.39   减少 5.36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2.77           7.22   减少 4.45 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16           6.12   增加 0.04 个百分点

   注:上述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3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24.06%、60.34%、57.90%,主要系
报告期内生命科学耗材类产品销售减少以及相关折旧、利息等固定成本增加所
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8.88%,主要系报告期
收到货款减少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54%、
1.2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净利润积累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
别减少 60.32%、60.32%、57.41%,主要系报告期较上一年度净利润减少所致。




                                        8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 5.36 个百分点、4.45 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净利润减少。

    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仅增加 0.04 个百分点,未发生较
大波动。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

    1、技术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发展,通过外聘和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已经
形成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才队伍的建设,已组建由首席
科学家牵头,核心技术人员为主导,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技术人员组成的研发
团队。公司研发团队规模和研发能力在国内同行中处于相对领先地位。目前公
司拥有约 3000m2CNAS 认可的研发实验室和检测中心,为公司产品研发提供强
有力支持,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已取得专利 217 项,其中发明专利 34 项,并连
续 3 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奖。公司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
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
范企业,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广东省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工程技术研
究开发中心、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广州市企
业研究开发机构。

    公司除自主研发外,还会保持与政府单位、科研院所或高校的密切沟通,
进行学术交流、技术合作等。

    2、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以国际化经营起步,高度重视与国际标准接轨,产品采用医用级高分
子材料聚苯乙烯(GPPS)、聚丙烯(PP)、聚乙烯(PE)制作而成,具有质
轻、耐温、抗污染等环保特色。公司多年来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检
验体系,公司自采购至售后服务环节始终坚持按照 ISO9001 及 ISO13485 医疗器
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运行,并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德国
TUV 安全认证和欧盟 CE 认证、ISO15378 医疗包装材料认证等,另公司获得了
多家国际知名厂商的合格供应商资格认证。公司目前已拥有约 65,000 ㎡ 洁净生
                                   9
产车间,其中 GMP 标准车间约 13,000 ㎡,以严苛的质量管理体系,在实现精密
化生产、规模化产能的同时,最大程度限制了生物活性物质、颗粒、油污、特
殊工艺处理技术、空气扰动以及热量发散等问题带来的不利影响,生产自动化
智能化程度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产品质量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3、工艺完善

    公司制订了完善的工艺流程和操作标准,通过设备改进和管理完善加强工
艺质量。工艺控制中最重要的是特殊过程确认,包括 IQ(安装鉴定)、OQ
(运行鉴定)、PQ(性能鉴定);对于产成品按照既定标准进行抽样、检验;
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进行 SPC 过程监控;为保障工艺更完善,采用自动化、
智能化设备,减少人为失误;建立专业的质量团队,进行数据整理分析,并加
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如因流程控制原因,则补充、更新、
制订新流程。

    4、规模成本优势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实现精细化管理,生产智能化程度较高,每批次产品均
能实现“原料-生产-质检-包装-灭菌-放行-运输-签收”等环节的无缝衔接,而且
与同行业国际巨头相比,由于国内生产要素成本低于发达国家,使得公司产品
成本低于发达国家同行业水平,相对于国外知名品牌的同类产品,公司产品在
性能指标并不逊色,但价格具有明显优势。

    5、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产品销往欧美等几十国家及地区,并进入国际知名生物实验室用品综
合服务商的全球供应链体系,与包括 VWR、Thermo Fisher 等在内的优质客户
的合作关系紧密。公司与 ODM 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如无质量问题合作
基本保持稳定。

    除通过 ODM 模式拓展海外市场外,公司努力打造自主品牌,以经销模式拓
展海外销售。在国内市场,公司客户主要包括高等院校的生物实验室,生命科
学、医学等研究机构,卫生防疫系统的各级疾病控制中心、检验检疫机构、药
品食品监测机构,各级医院及诊所等医疗机构的中心实验室,医药企业,疫苗
企业,生物科技公司等单位。

                                  10
    6、营销网络优势

    在销售渠道方面,公司深耕生命科学耗材市场多年,在国内外均已形成覆
盖面较广的销售网络渠道。国际上,公司产品对外出口至美国、德国、英国、
澳大利亚、印度、巴西和阿根廷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一批长期友好合作
的国外 ODM 客户和经销商;在国内,公司拥有以总部为中心的十二个办事处和
约数十家经销商,销售网络覆盖海内外,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此
外,公司近年来已建立智能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在国内拥有 10 余个配送中心、
几百个配送网点、覆盖全国 20 多个省,实现“一键下单、一键签收”的全流程
可视化的智能化配送流程。

    7、品牌效应

    与国内同类企业相比,公司在国内市场已经具备相对的品牌优势。作为国
内最早生产生命科学耗材的企业之一,公司自成立以来便深耕生命科学耗材市
场,不仅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国内市场已经成为生
命科学耗材细分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的 BIOFILJET 和 BIOFIL 商标已被纳入
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作为上市公司,公司内部管理相对更严格,对外信
息透明度更高,客户信任度也较强。

    2023 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当期研发支出为 2,850.68 万元,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为 6.16%。

    2、研发进展

    本报告期内申请专利 32 件,其中发明专利 4 项,实用新型 14 件。截止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取得发明专利 34 项、实用新型专利 103 项、外观设计
专利 80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11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
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918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500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 16.49 元,实际募集资金 41,2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84.24 万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7,940.76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天健验〔2020〕7-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项 目                            序号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37,940.76
                    项目投入                         B1              35,457.4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注                   B2               1,449.86
 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2,000.00
                    项目投入                         C1                 477.9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67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1,456.88

                    项目投入注                 D1=B1+C1              35,935.4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51.53
 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3,456.8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注:1、利息收入净额是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累积项目投入未包括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结项。报告期内,公司
支付项目尾款 477.94 万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56.88 万元。

    2、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序号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43,249.15
                    项目投入                      B1                    3,274.53
 截至期初累计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2                        0.00
 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B3                     261.12
                    项目投入                      C1                    6,387.61
 本期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2                        0.00
                    利息收入净额                  C3                    1,315.58
                    项目投入                   D1=B1+C1                 9,662.14
 截至期末累计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0.00
 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1,576.7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35,163.7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5,163.71
 差异                                            G=E-F                      0.00
   注:利息收入净额是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5,163.7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
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
募集资金披露违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3 年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3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
     姓名                现任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代
    袁建华                                     40,677,320       631,342     41,308,662
                         行财务总监
 Yuan Ye James         董事、总经理                25,200    17,547,293     17,572,493
  Dannie Yuan              董事                    21,000               -       21,000
     何静             董事、副总经理               10,702        51,125         61,827
    刘志春               独立董事                        -              -              -
     洪炜                独立董事                        -              -              -
     刘佳                独立董事                        -              -              -
    顾颖诗              监事会主席                       -              -              -
    蔡燕薇                 监事                          -              -              -
    刘春林             职工代表监事                      -              -              -
    方想元               总工程师                   6,720       300,392        307,112
    吴志义               副总经理                  14,024        30,040         44,064
    李慧伦               副总经理                   6,720        48,503         55,223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 A 股股票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止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陈思捷               卢景芳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