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 公司向张苏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55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 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163,757 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34.38 元,共计募集资金 48,695.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896.2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7,798.7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材 料制作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18.6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7,680.1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561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A 48,695.00 项目投入 B1 31,526.9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8.59 项目投入 C1 5,721.7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47.09 项目 序号 金额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3 5,000.00 项目投入 D1=B1+C1 37,248.7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05.6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C3 6,751.9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751.98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10月26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孙公司惠州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连同独 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个 3 募集资金专户和 1 个定期存款,募 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110908202310208 986,705.55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110908202310606 52,543,005.24 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44232101040015329 3,990,039.28 募集资金专户 仲恺支行 招商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11090820237900010 10,000,000.00 定期存款 合计 / 67,519,750.07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 件 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7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 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的 余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720.1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明细如下:①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0,895.00 万元; ②惠州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 目(一期)3,535.06 万元;③重组相关费用 290.11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 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 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向孙公司以借款方式实施募投项目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惠州鑫金泉提 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在前述额度内根 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在借款 额度内将借款分期汇入惠州鑫金泉募集资金专户。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 起 5 年,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本次借款仅限用于“鑫金 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借款实施相关的具体决策权及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募投项目延期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 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标的公司项目建设 2023 年 6 月 2024 年 6 月 注:标的公司项目建设系惠州市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鑫金泉精密刀具 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公司募投项目中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895.00 万 元 、 重 组 相 关 费 用 1,600.00 万 元 以 及 募 集 资 金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4,2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通过并购重组及补充流动资金 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 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存在结项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项决议 的有效期于2023年11月20日截止。 公司在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及独立财务顾问定期核查时发 现,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关于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的要求认识不足,导致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的到期日超出了董事会决议的授权期限。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依据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于2023年7月18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1,000.00万元的单位大额存单,到期日为2024年1月11日,超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决议有效期。上述购买的单位大额存单在现金管理期间均存 放于公司定期存款户,且于2024年1月11日如期回款。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月11日期 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沃尔德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沃尔德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 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沃尔德募集配套资 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除本报告“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中所陈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附件 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69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21.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248.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诺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发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本年度 投入进度 目(含 承诺投资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预定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生重大变 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 部分变 总额 (1) (2) 差额 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化 (4)=(2)/(1) 更) (3)=(2)-(1) 鑫金泉精密刀 具制造中心建 否 22,000.00 22,000.00 5,721.75 10,628.63 -11,371.37 48.31 2024 年 6 月 [注] [注] 否 设项目(一 期) 支付现金购买 否 20,895.00 20,895.00 0 20,895.00 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产 重组相关费用 否 1,600.00 1,600.00 0 1,525.07 -74.93 95.3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200.00 4,200.00 0 4,200.00 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合 计 - 48,695.00 48,695.00 5,721.75 37,248.70 -11,446.3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720.1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明细如下:(1)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0,895.00 万元;(2)标的公司惠州市 鑫金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3,535.06 万元;(3)重组相关 费用 290.11 万元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7 个 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 元。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并 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期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报告期内,“重组相关费用”项目由公司自主结项,节余资金 98.67 万元(含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中。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 整,由 2023 年 6 月调整至 2024 年 6 月。 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鑫金泉精密刀具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尚处于投入建设期间,暂未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