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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微医学: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0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4-052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药谷大道 199 号 1 号楼 9 楼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6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23,236,83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23,236,83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5.8723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5.872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隆晓辉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法和表
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独立董事解亘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龚星亮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23,164,469 99.9412 31,055 0.0251 41,309 0.0337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号
 1 关 于 公 司 39,124,027 99.8154              31,055    0.0792   41,309    0.1054
    2024 年半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磊、张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