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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迈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
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李威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
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3、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4年10月30日,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年10月30日,并同意以
86.9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85名激励对象授予138.91万股限制
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
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
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
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706万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95名激励对象办理31.328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

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7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