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必易微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2024-03-23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郭建平、王义华、周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郭建平、王义华、周斌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
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并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