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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易微 (68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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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必易微:必易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11-07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11 月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录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议案一: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议案二: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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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

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

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合伙企业

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

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

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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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

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

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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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云科技大厦 33 楼公司培训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朋村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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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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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于
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0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          肖厚发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179 人
  2023 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395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5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87,224.60 万元
  2023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
  (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客户家数                                 394 家
                      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
                                          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
  2023 年上市公司                         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
  (含 A、B 股)审                        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涉及主要行业
  计情况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
                                          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9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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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
       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
       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起
       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自律处分 1 次。3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6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
                         何时成为注册                  何时开始在本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事上市公司                     本公司提供    核上市公司审计
                           会计师                        所执业
                                            审计                         审计服务        报告情况
                                                                                     近三年签署过韶
                                                                                     能股份、德方纳
项目合伙人    张先发         2013 年     2010 年         2019 年            /
                                                                                     米 2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近三年签署过韶
                                                                                     能股份、德方纳
              张先发         2013 年     2010 年         2019 年            /
                                                                                     米 2 家上市公司
签字注册会
                                                                                         审计报告
计师
                                                                                     近三年签署过 1
              马艳波         2017 年     2010 年         2019 年            /        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近三年签署或复
项目质量控
               陶亮         2010 年      2008 年         2019 年            /        核过多家上市公
制复核人
                                                                                       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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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发现其存
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审计费用为 73.00 万元(不含税),2024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定
价原则将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
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
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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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
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4,237.02 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826.29 万元,截止 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剩余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4,237.02 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本次拟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4,237.02 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
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0.34%。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
发行超募资金总额的 30.0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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