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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伯泰科: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9-06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9 月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议案二: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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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 年修订)》以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莱伯泰
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
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
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
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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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
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
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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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14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 B 区安庆大街 6 号北京莱伯泰
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
                        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 年 9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
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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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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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3,840,952.42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99,239,127.81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 127,892,124.37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 2024 年半年度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 67,236,4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674,222 股,实
际参与分配的股份 66,562,17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987,461.36 元
(含税)。2024 年半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3.50%。

     如在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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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审查,认为其在对
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
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能够认真地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鉴于上述工作评价,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信永
中和协商确定 2024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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