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伯泰科: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4-050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 216,060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为 205,860 股,预留
授予部分为 10,20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06.1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6,723.64 万股的 1.58%。其中首次授予 85.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27%,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21%;预
留 21.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1%,预留部分占
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79%。
3、授予价格(调整后):21.35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68 人,预留授予 4 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首次授予之日起 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7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首次授予之日起 39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5%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9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首次授予之日起 51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5%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5%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预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5%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
以公司各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
标如下:
对应考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A)
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2023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2023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率不低于 15.00% 率不低于 12.00%
2024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2024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率不低于 30.00% 率不低于 24.00%
2025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2025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率不低于 45.00% 率不低于 36.0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An≦A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2-053),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
议。同日,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孔晓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编号:2023-001)。
4、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
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莱
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5、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后限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制性股票
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 2023 年 1 月 12 日 21.35 元/股 85.10 万股 68 人 21.00 万股
预留授予 2023 年 10 月 27 日 21.35 元/股 5.00 万股 4人 16.00 万股
注:上表预留授予后剩余 1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份额作废失效。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
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期限说明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 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 月 12 日,因此,
本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27 日,因
此,本激励计划中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
期。
(三)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期限要求。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年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各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进行考核, 具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报告,公司营业收入为
考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营业收入或净利 415,994,955.73 元 , 以
核 润增长率(A) 2022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归属期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度 17.18%,高于本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
2023 年营业收入或 2023 年营业收入或 目标值 15.00%,业绩指标
第一个
2023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符合归属条件要求。
归属期
于 15.00% 于 12.00%
2024 年营业收入或 2024 年营业收入或
第二个
2024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归属期
于 30.00% 于 24.00%
2025 年营业收入或 2025 年营业收入或
第三个
2025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归属期
于 45.00% 于 36.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X)
A≧Am X=100%
营业收入或净
利润增长率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