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徐秀法先 生、黄俊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秀法先生、黄俊先生的任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 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