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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灿瑞科技: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公告2024-08-01  

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灿瑞科技”)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募集资金账
户支付税金、电费等支付给国家政府及行政管理机关或公共事业单位等费用,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
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276,8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2.69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217,230.26 万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199,997.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678 号《验资
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
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二、本次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在日常实施募投项目的过程中,存在当支付政府税金、电费等公共
事业费时,由指定账户代扣代缴或难以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直接支付的情形,
该类资金为募投项目实施相关的直接费用;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当支付给国家政府
及行政管理机关或公共事业单位等费用,无法指定募投项目专用账户直接支付或
直接支付存在困难时,可先以非募集资金账户扣款和结算,定期以该募投项目实
际支付金额为准,统计置换金额,纳入置换范围。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有利于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
提升业务开展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
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税金、电费等支付给国家政府及行政管理机关或公共事
业单位等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
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置换情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