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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能科技: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再次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2024-02-07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再次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
 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
心及价值认可,公司将采取措施,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公司
良好的市场形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
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的长期
稳定。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韦在胜先生“关于上海派能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
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韦在胜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2 月 6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韦在胜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
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
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
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9.75 元/股(含);
   6.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75,626,333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49.75 元
/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1,335,55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05%;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49.75 元/股进行测
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667,78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02%。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韦在胜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提议提交日,提议人韦在胜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
划。若未来有相关公司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韦在胜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
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前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8.34 元/股(含),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2023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
0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3-055)。
    截至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15,843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5,626,333 股的比例为
0.57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5.03 元/股,最低价为 68.08 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813,544.7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两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8,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 32,000 万元(含)。
    八、其他事项
    公司将以“为零碳社会的能源自由而努力奋斗”为使命,以“让储能服务亿
万大众”为愿景,践行“诚实、守信,有担当;团结、协作,讲贡献”的价值观,
持续深耕储能市场,以磷酸铁锂电池技术为基础,同时加大研发资源跟踪重点技
术路线;推进数字化转型、构建清洁供应链和清洁生产。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
致力于将“绿色”与“智能”融合于企业运营之中,推进工厂向智能化、数字化
转型,使产品向绿色化、智能化转变。在全球的碳中和大潮中,公司将始终坚持
自身绿色制造的理念,不断前行。公司深知初心不忘,方能走得更远,公司将继
续用智慧和努力为客户、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公司将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治
理活动,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公
司管理层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
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期实现长足发展,回馈广大投资者。
    公司将积极建立公开、公平、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沟通渠道,继续通过“上
证 e 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专线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积极沟通,加深
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树立市场
信心。
    九、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