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派能科技: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百灵)2024-04-12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了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江百灵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毕业于
安徽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4 年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硕
士研究生学历;2009 年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
7 月至 2006 年 9 月就职于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担任教师;目前担任上海国
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2020 年 5 月
至今,担任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1/6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9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本
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行使
了审议权和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本人出席
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
                                                                   股东
                           出席董事会情况
                                                                   大会
                                                                   情况
          本报告                                   缺   是否连续
                   亲自     现场   以通讯   委托
 独立董   期应参                                   席   两次未亲   出席
                   出席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事姓名   加董事                                   次   自参加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数       议
 江百灵     9       9         2      7       0     0       否       3

    2023 年度,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本人
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
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了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回
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先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
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
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报告期内所有议案均全部表决通过。报告期内,本
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共计 6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
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公
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时间通过现场、通讯方式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

                                    2/6
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听取公司
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实
时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切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
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
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
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履职尽责要求
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
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
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针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本人重点在交易价格的公允
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与关联方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针对公司与
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以等价现金形式
出资,向标的公司增资,有利于优化公司战略布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
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的影响及竞争力,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资
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遵循了公正
规范处理原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
                                   3/6
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
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
期报告,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8 月 26 日、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
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价,以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合
规性。通过审查,本人认为该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执业证书
和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
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4/6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奖金
的确定、2023 年度薪酬方案及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奖金的确定、制定的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及调整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是参考了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结合了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按照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了归属相关事宜。本人认为,本次归属
安排、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提出异议事项的内容及异议理由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相关的会议议案提出过异议。


                                   5/6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
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
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
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忠实义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最后,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3 年度工作中给予本人的协
助与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江百灵

                                                      2024 年 4 月 11 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