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林海:德林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06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4-061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康乐路 9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9
普通股股东人数 5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2,844,65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2,844,6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6.715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6.7159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13,000,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股份数为 3,813,675 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9,186,325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胡明明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3,990,585 57.4085 10,373,384 42.5658 6,259 0.0257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13,928,585 57.1541 10,435,384 42.8202 6,259 0.0257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3,989,409 57.4037 10,373,384 42.5658 7,435 0.0305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号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
1 2,882,185 21.7329 10,373,384 78.2199 6,259 0.0472
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
2 2,820,185 21.2654 10,435,384 78.6874 6,259 0.0472
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4
3 2,881,009 21.7241 10,373,384 78.2199 7,435 0.056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 1-3 均为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 1-3 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中,股东胡明明、孙阳、马建华、胡航宇均对 1-3 议案回避表
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煜、崔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