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3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 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将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还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88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 票 1,622.9100 万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88.00 元 , 募 集 资 金 1,428,160,800.00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92,830,452.00元(税款5,569,827.12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 后的募集资金为1,335,330,348.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 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331,482.94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865.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702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截至2024年9月 截至期 募集资金承诺投 项目名称 30日累计投入募 末投入 号 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进度(%) 药物分子砌块区 1 28,000.00 14,249.83 50.89 域中心项目 2 研发实验室项目 7,435.61 1,986.32 26.71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100.00 总计 43,435.61 24,236.15 55.80 三、 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及原因 (一)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情况 (1)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 截至2024年9月30日,“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已使 用募集资金14,249.83万元,累积投入进度50.89%,现拟将该项 目中设备购买费、软件购置费用、推广费用三项支出科目进行变 更,全部变更为药物分子砌块业务的原材料采购,变更情况如下: 截至2024 截至2024年9 序 募集资金 年9月30日 月30日募集 变更后的 项目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 号 资金累计投 项目 额 累计投入 入 进度(%) 设备购买 原材料采 1 8,447.20 605.94 7.17 费 购 软件购置 25.63 原材料采 2 3,580.00 917.55 费用 购 37.08 原材料采 3 推广费用 2,580.00 956.63 购 总计 14,607.20 2,480.12 16.98 - 变更完成后,公司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投资明细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设备购买费 605.94 605.94 2 建造及装修费用 2,925.00 2,925.00 3 软件购置费用 917.55 917.55 4 土地购置费 200.00 200.00 5 房屋租赁费 390.60 390.60 6 预备费用 747.61 747.61 7 推广费用 956.63 956.63 8 原材料采购 12,127.08 12,127.08 9 流动资金 9,129.59 9,129.59 合计 28,000.00 28,000.00 (2)研发实验室项目 截至2024年9月30日,“研发实验室项目” 项目中已使用募 集资金1,986.32万元,累积投入进度26.71%,现拟将该项目中设 备购买费支出科目进行变更,变更为研发人员费用,变更情况如 下: 截至2024 截至2024年9 序 募集资金 年9月30日 月30日募集 变更后的 项目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 号 资金累计投 项目 额 累计投入 入 进度(%) 设备购买 研发人员 1 4,054.86 375.13 9.25 费 费用 总计 4,054.86 375.13 9.25 - 变更完成后,公司研发实验室项目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装修费用 1,325.00 1,325.00 2 设备购置费用 375.13 375.13 3 设备安装调试费用 121.65 121.65 4 研发人员费用 5,338.75 5,338.75 5 其他预备费用 275.08 275.08 合计 7,435.61 7,435.61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其中“研发实 验室项目”中研发人员费用,由研发人员所属的公司和全资子公 司进行支付。 (二) 本次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号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药物分子砌块区 1 2024年10月 2026年10月 域中心项目 2 研发实验室项目 2024年10月 2026年10月 (三)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研发实验室项目”募投 项目系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期经过了 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 素。 1、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变更原因 公司变更该项目的投资支出主要系:1)公司结合当前经营 状况及发展战略,持续扩充新型药物分子砌块及科学试剂产品品 种,需增加相关原材料投入;2)分子砌块行业竞争激烈,公司 在充分考虑当前环境以及自身发展战略后,拟减少该项目固定成 本投入,控制相关成本;3)受到外部宏观环境的影响,公司设 备采购及投入的进度相对较慢;4)公司深耕药物分子砌块市场 多年,已具备一定知名度,为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和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拟对原推广费投入支出进行变更。 2、研发实验室项目变更原因 公司变更该项目的投资支出主要系:公司受到外部宏观环境 的影响,设备采购及投入进度较慢;同时公司为保持产品竞争力 与研发技术水平,公司持续加大药物分子砌块及科学试剂产品的 开发力度,持续扩充新型产品品种,保持公司研发技术水平。因 此,公司拟将该项目中设备购买费支出变更为研发人员费用。 综上,为保证募集资金科学合理的使用,公司计划变更募投 项目部分内容,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四、 此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对公司的 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相 关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 目部分支出科目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 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不会对已实施 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 配。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是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决定,但在项目实施过程 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 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 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 式,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 期限系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该事项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均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 实施期限的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 限,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 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 施期限。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 实施期限的事项已经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是根据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 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 限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