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熊:大地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3-30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安徽
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於恒强、
吴玉程、张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於恒强、吴玉程、张琛的任职情况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
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