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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友医疗: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02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4-065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汇荣路 385 号公司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5

普通股股东人数                                                        5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6,978,09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6,978,0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0.982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0.98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方颖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总经理徐农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David Fan(范湘龙)先生、副总
      经理郑晓裔女士、财务总监倪暖女士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76,946,316 99.9587            22,798    0.0296   8,979     0.0117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号
1       关于补选    5,767,702         99.4521     22,798    0.3931   8,979         0.1548
        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审议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路悦、左雨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 日


          报备文件

   (一)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