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四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932,4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932,4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8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晨股 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章开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19 年 12 月 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19-013)。 (4)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15)。 (6)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 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7)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类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次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 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15)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17)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1 年、2023 年和 2023 年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8)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四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归 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激励对 已获授予的限制 本次归属数 职务 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象人数 性股票数量(股) 量(股) 票总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 6 33,000 12,720 38.55% 技术骨干 222 3,570,300 1,426,680 39.96% 业务骨干 7 217,300 86,920 40.00% 总计(235 人) 3,820,600 1,526,320 39.55% 2、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激励对 已获授予的限制 本次归属 姓名 职务 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象人数 性股票数量(股) 数量(股) 票总量的比例 高静薇 财务总监 1 15,000 6,000 40.00% 中层管理人员 11 35,000 13,200 37.71% 技术骨干 44 594,000 236,000 39.73% 业务骨干 4 70,000 28,000 40.00% 总计(60 人) 714,000 283,200 39.66% 3、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批次第二个归属期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激励对 已获授予的限制 本次归属 姓名 职务 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象人数 性股票数量(股) 数量(股) 票总量的比例 高静薇 财务总监 1 5,000 1,500 30.00% 技术骨干 56 407,000 121,380 29.82% 总计(57 人) 412,000 122,880 29.83% 注:上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批次激励对象中,有 24 名同 时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另有 3 名同时为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本次归属合计存在 27 名重复授予激 励对象,故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四批次 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 325 人,实际归属股份为 1,932,400 股。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25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3 月 8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932,40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 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416,393,968 1,932,400 418,326,368 由 于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归 属 后 , 公 司 股 本 总 数 由 416,393,968 股 增 加 至 418,326,368 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 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出具了《晶晨股份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104 号),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批次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 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2 月 22 日止,公司 实 际 已 收 到 325 名 激 励 对 象 以 货 币 资 金 缴 纳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认 购 款 人 民 币 23,565,745.62 元,其中,新增股本 1,932,400.00 元,转入资本公积 21,633,345.62 元。 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 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313,747,630.40 元,公司 2023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 0.76 元/股;本次归 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418,326,368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3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合计 1,932,400 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约为 0.46%,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