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晶晨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2024-04-12
晶 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 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 交 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 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以 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吴辉先生、李翰杰先生的独
立 性 情 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 核 查 公司独立董事吴辉先生、李翰杰先生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
署 的 独 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
司 任 职 以 及 在公司 主要股 东单位任 职的情 形,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 在 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
会 认 为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 创 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 相 关 要求。
晶 晨 半 导体(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