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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晨股份:晶晨股份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2024-08-15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吴辉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
    吴辉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吴辉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
效。在此之前,吴辉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吴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冯义晶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若冯义晶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则由
冯义晶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冯义晶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具
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冯义晶先生已承诺尽快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
附件:冯义晶先生个人简历
   冯义晶先生,男,1982 年生,于 2004 年 6 月获得中国南京审计大学(前称
南京审计学院)审计学士学位;于 2017 年 1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
执业会员;于 2013 年 1 月,亦获接纳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协会的资深会员;于
2010 年 11 月,亦获内部审计师协会(The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
认可为注册内部审计师,在会计及审计领域拥有约 18 年的经验。于 2004 年 8
月至 2016 年 10 月,冯先生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
任职,最后职位为高级审计经理,负责审计以及其他鉴证及咨询服务。于 201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 月,冯先生为万色城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
负责该集团的整体财务事务。于 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7 月,冯先生为苏创燃
气股份有限公司(为管道天然气运营商,其股份先前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上市,直至 2022 年 8 月 3 日,股份代号:1430)的独立非执行董
事。2019 年 5 月至今,冯先生任濠暻科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
上市,股份代号:2440)的执行董事及财务总监,主要负责监察该公司整体的会
计及财务事务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义晶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