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晶晨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4-11-14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
和第三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40,8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40,8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晶晨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章开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19 年 12 月 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19-013)。
(4)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15)。
(6)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
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7)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类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次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
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15)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17)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1 年、2023 年和 2023 年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8)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四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归
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9)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次第三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2、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
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晶晨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8)。
(3)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晶晨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9),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章开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
(4)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
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晶晨股份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6)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1 年、2023 年和 2023 年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
已获授予的限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激励对 本次归属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象人数 数量(股)
(股) 票总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 1 3,000 1,200 40.00%
技术骨干 22 104,500 41,800 40.00%
总计(23 人) 107,500 43,000 40.00%
2、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次第三个归属期
已获授予的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激励对象 本次归属
职务 限制性股票 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人数 数量(股)
数量(股) 票总量的比例
技术骨干 12 89,500 35,800 40.00%
总计(12 人) 89,500 35,800 40.00%
3、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
已获授予的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激励对象 本次归属
职务 限制性股票 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人数 数量(股)
数量(股) 票总量的比例
技术骨干 56 650,000 162,000 24.92%
总计(56 人) 650,000 162,000 24.92%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23 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12 人,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56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1 月 18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40,80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
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418,494,008 240,800 418,734,808
由 于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归 属 后 , 公 司 股 本 总 数 由 418,494,008 股 增 加 至
418,734,808 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
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出具了《晶晨股份
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405 号),对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次第三个归属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
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止,公司已收到 86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叁万贰仟零陆拾
陆 元 叁 角叁分(11,932,066.33 ),其中计入 股本人民币贰拾肆万 零捌佰元整
(240,800.00),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壹仟壹佰陆拾玖万壹仟贰佰陆拾陆元叁角叁
分(11,691,266.33)。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
第三个归属期、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次第三个归属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
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4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593,793,754.87 元,公司 2024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 1.42 元/股;本次
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418,734,808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4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合计 240,800 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约为 0.06%,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