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4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9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长沙高新区桐梓坡西路 468 号威胜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普通股股东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71,358,27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71,358,2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76.1471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6.147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李鸿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369,899,085 99.6070 1,459,188 0.393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369,939,703 99.6180 1,418,570 0.382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369,939,703 99.6180 1,418,570 0.382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比例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序号 票数 票数 (%
(%) (%) 数
)
关于公司《第一
期员工 持股计 0.00
1 145,463 9.0650 1,459,188 90.9350 0
划(草案)》及 00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一
期员工 持股计 0.00
2 186,081 11.5964 1,418,570 88.4036 0
划管理办法》的 00
议案
关于提 请股东
大会授 权董事
会办理 公司第 0.00
3 186,081 11.5964 1,418,570 88.4036 0
一期员 工持股 00
计划相 关事宜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4、议案 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鸿、王学信、钟喜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杨子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