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2-29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威胜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艳、黄
守道、顾清扬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艳、黄守道、顾清扬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签字页)
董事签字:
李鸿 吉喆
王学信 李先怀
范律 张振华
杨艳 黄守道
顾清扬
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