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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胜信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10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6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长沙高新区桐梓坡西路 468 号威胜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8

普通股股东人数                                                      9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0,418,39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0,418,3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47.9745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7.974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李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0,349,317 99.9019 43,084 0.0611 25,994 0.0370

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称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购 24,540,304            99.719    43,084    0.1750   25,99 0.1057
          买资产                             3                          4
          暨关联
          交易的
          议案

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威胜集团有限公司、威佳创建有限公司、吉
为、吉喆、李鸿、王学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杨子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