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三达膜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02-06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4-007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便
于募投项目的集中管理及资源整合,拟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开展
新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原项目”名称: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
“新项目”名称:洮南市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
“原项目”变更前项目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
万元,原项目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08万元,2023年8
月已明确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337.94万元,
原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455.35万元(其中含利息4,799.37
万元)。本次拟新增的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577.83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预计2025年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投资项目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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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
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根据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
1 50,000.00 50,000.00
产线项目
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
2 36,000.00 36,000.00
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
3 30,000.00 30,000.00
备与生产项目
4 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5,000.00 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 计 141,000.00 141,000.00
由于无法取得募投项目实施用地等原因,原项目建设不及预期,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原项目已于
2021年9月30日取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已取
消的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开展新
的募投项目。
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原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剩余
募集资金用于“白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简称“白城募
投项目”)、“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简
称“定陶募投项目”)和“巨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简称“巨野募投项目”)三个新增的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三达膜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拟 自有资金拟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洮南市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 4,577.83 4,577.83 0.00
合 计 4,577.83 4,577.83 0.00
本次拟新增的“洮南市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简称“洮南募
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577.83万元。公司于
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全
体董事和监事均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
见。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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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
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及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的基本情况
“原项目”名称: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
“原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原项目”原计划实施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50,000.00
万元,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无机陶瓷纳滤芯及以无机陶瓷纳滤芯为主
要过滤耗材的净水器装置、平板陶瓷膜组件及其成套一体化膜处理
设备的生产和开发。
2、原项目的投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原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
项目总投 累计投入 募资资金累 是否达到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
资额 金额 计投入进度 预计效益
金额
无机陶瓷纳滤
芯及其净水器 50,000.00 6.08 6.08 0.01% 不适用
生产线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
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08万元,已明确用于新增募投项
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337.94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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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币34,455.35万元(其中含利息4,799.37万元)。
(二)拟新增项目的具体原因
原项目取消后,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未明确变更后的具体项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新增该募投项目。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名称:洮南市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
(二)“新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洮南市三达水务
有限公司
(三)“新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新建改良A20生化池1座、新增二沉池2座、新建配
水井及污泥回流泵房1座,改造原有一期、二期水解池和CASS池、加
药设备1套、空气悬浮离心式鼓风机2台,并新增或更换部分设备以
将原CASS工艺改为A2O工艺等。
2、建设规模:
(1)新用地面积:本工程需要新用地面积为12809.00m2,建筑
面积为132.00m2。
(2)改造规模:工程在原有的3.0万m3/d基础上进行改造,改
造后的规模仍为3.0万m3/d。
(3)出水水质: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厂要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出泥
含水率要低于60%。
(4)工艺改造:对污水厂现有一、二期的CASS工艺进行改造,
改造为AA/0工艺。改造后,污水处理厂能够处理2.5万m3/d的污水,
新增的AA/0工艺处理能力为0.5万m3/d。改造后,污水处理厂的处理
总规模仍为3.0万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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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一级A标准,出泥含水率低于60%。
对污水厂现有一、二期CASS工艺改造为AA/0工艺,改造后能处
理2.5万m3/d,需新增的AA/0工艺处理能力0.5万m3/d,改造后污水厂
处理总处理规模仍为3.0万吨/天。
(四)“新项目”投资概算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 金额 构成比例(%)
一 工程费用 3,535.09 77.22
1 建筑工程费 2,670.95 58.35
2 安装工程费 133.52 2.92
3 设备购置费 730.62 15.96
二 工程其他费用 445.54 9.73
三 工程预备费 461.76 10.09
四 流动资金 135.44 2.96
五 总投资额 4,577.83 100.00
(五)“新项目”实施进度
单位:月
2023 2023 2024 2024 2024 2024 2024 2025
序号 项目进度
.11 .12 .01 .03 .04 .05 .11 .03
项目建议书批
1 复及项目前期 —
工作
2 施工图设计 —
3 工程招标 —
4 施工技术交底 —
5 施工前准备 —
6 开始施工 —
6
7 工程调试 —
8 工作竣工 —
(六)“新项目”收益测算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数据 备注
1 项目总投资(万元) 4,577.83
2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003.85 年平均值
3 税后利润(万元) 275.12 年平均值
4 总投资收益率(%) 10.02
5 财务内部收益率(%) 10.11
6 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 12.06
(七)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
公司也会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水务投资运营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近年来国家出台一
系列政策提高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各地地方政府推动污水处理厂改
造升级。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于2021年6月颁布的《“十四五”全国
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应当强化城镇污水
处理设施弱项,提升处理能力。力争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
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到2035年,城市生活污
水收集管网基本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全面实现污泥
7
无害化处置,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城镇污水得到安
全高效处理,全民共享绿色、生态、安全的城镇水生态环境。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区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的不断增长,城
区污水的排放量日益增大,必须加快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满足更
大量的污水处理,以确保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健康良性发展。近年
来公司将膜处理技术应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取得了良好效
果,新项目的建设,使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仅可改善城市环
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证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具有良好
的社会效应和环境效应的同时,根据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以及污水
处理服务水价,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五、公司募投项目的风险提示
(一)募投项目的市场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可能存在国家产业政策、行
业标准等规定出现重大变更等不利因素的情况,使项目无法实现预
期收益。
(二)募投项目的经营风险
污水处理厂在日常运营中的污水处理质量受到进水水质、设备
运行状况、工艺参数设置和控制等因素的影响,在经营过程中可能
出现市政污水超负荷排放、部分工业企业废水超标排放而导致城市
管网收集的前端进水水质超标等情况,这些因素一方面可能导致项
目运营成本提高、利润发生波动;另一方面可能影响污水处理质量,
使达标排放的难度显著提高,进而带来行政监管方面的风险。
(三)募投项目的财务风险
项目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中均约定了污水处理费初始单价及
单价调整条款,项目运营期中按照约定的调价周期,根据项目运营
8
成本要素(如电费、人工费等)价格变动系数调整初始单价。因单
价调整涉及的成本要素变动需要多个主管机构的审核确认,单价调
整可能会存在滞后性,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预期收益。
此外,项目采用BOT经营模式向社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特许经
营权所形成的无形资产金额较大。在运营过程中,由于政府部门处
于优势地位,可能存在例如超期结算污水处理费用、提前终止特许
经营权协议等情况,将对项目的现金流和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募投项目的实施尚需办理验收、环评等手续,同时将受宏观经
济、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
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
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内外宏观政策及行业趋势,
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加强项目
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
遇到的各方面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
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六、有关部门审批情况说明
待项目完成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办理项目备案、审批等手续。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宏
观环境、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全
体股东利益。新增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
业务发展战略。本次新增募投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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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承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是结合公司目前
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新增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
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且公司将就此事项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新增募投项目事项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提高
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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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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