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三达膜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26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4-048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 66 号三达科技园办
公楼三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7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33,931,57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33,931,5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0.458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0.458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CHEN NI 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张靖霄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4、 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白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33,824,348 99.9542 103,705 0.0443 3,520 0.0015
2、 议案名称:《关于巨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33,836,815 99.9595 91,197 0.0390 3,520 0.0015
3、 议案名称:《关于卷膜生产线募投项目结项并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33,786,115 99.9378 131,397 0.0562 14,020 0.0060
4、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33,802,215 99.9447 125,797 0.0538 3,520 0.0015
5、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33,778,586 99.9418 127,297 0.0544 8,803 0.0038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白城
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
1 募集资金永 1,711,048 94.1029 103,705 5.7035 3,520 0.1936
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
案》
《关于巨野
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
2 募集资金永 1,723,515 94.7907 91,197 5.0157 3,520 0.1936
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
案》
《关于卷膜
生产线募投
项目结项并
3 1,672,815 92.0023 131,397 7.2266 14,020 0.7711
拟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的
议案》
《关于调整
公司回购股
份用途并注
4 1,688,915 92.8878 125,797 6.9186 3,520 0.1936
销暨减少注
册资本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4、5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除议案 4、5 外,其它议案均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 1、2、3、4 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树淋、陈臻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