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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力股份: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16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山开发区西湖路 28 号国力股份 1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8

普通股股东人数                                                         9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8,818,03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8,818,0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40.4629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0.462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尹剑平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张雪梅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8,818,03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8,790,928 99.9301 27,108 0.0699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 2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中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宋伟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