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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力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9-2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力股份”、“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国力股份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的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1                                                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了保荐协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2                                                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间的权利和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3                                                常沟通、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开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4 年 1-6 月,公司未发生按有关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4                                                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法违规情况
        媒体上公告

                                                     2024 年 1-6 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披露《关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于董事长及其配偶,总经理买卖公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司可转债触发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
  5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告》。公司董事会要求持股 5%以上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的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督导措施等                                   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学习,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避免再次
                                                  发生此类事件。
                                                  针对该事项,保荐机构进行专项核
                                                  查,查阅相关当事人出具的说明和
                                                  相关交易记录,访谈公司董事会秘
                                                  书,提示公司加强合规管理,督促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
                                                  5%以上股东提高合规意识,审慎操
                                                  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公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6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作出的各项承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
 7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有效执行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的规范运行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9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相关文件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10     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
       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当在上市公 易所报告的情况
       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5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2024 年 1-6 月,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11                                                  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
       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处分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2024 年 1-6 月,公司及控股股东、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2                                                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
                                                  情况
       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
       存在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 2024 年 1-6 月,公司未出现该等事
13
       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项
       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当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2024 年 1-6 月,公司未出现该等事
14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项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
       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15                                                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要求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重点
       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2024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需要专
16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 项现场核查的情形
       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
         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
         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
         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研发与技术创新不及预期的风险
    电子真空器件是电子产品及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技术水平直接
决定电子信息产品的质量与性能,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是下游客户在选择供应商
时的关键考量因素。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和终端产品的更新迭代,研发
与技术创新能力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至关重要。未来公司如果不能持续提升研发创
新能力,新产品的开发和技术升级优化不能及时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可能对公
司业绩增长和未来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电子真空技术是电磁场分析技术、绝缘材料和金属材料技术、密封技术、机
械加工及制造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通讯技术和自动化控制技术等多类技术的
综合集成,相关技术需要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和研发。公司依托电子真空器件制造
平台为基础的核心技术体系,自主研发并掌握了陶瓷金属化、陶瓷真空密封、核
心设计及制造等电子真空器件核心技术。如果公司核心技术遭到泄密,可能导致
公司核心竞争力下降,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由于行
业内技术型人才的竞争日益激烈,如公司未来不能在薪酬、待遇、工作环境等方
面提供更有利的条件,不能持续加强对新技术人员的培训,不能持续对技术人员
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有效的激励,可能造成技术人才流失,对公司的经营稳
定性和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下游应用领域和客户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电子真空器件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众多,不同应用领域对产品的特性、功能、
技术和工艺等要求存在较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新
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半导体设备制造、航天航空及军工、光伏风能及储能、传
统能源、安检、辐照等多个行业和领域。
    公司目前经营规模相对较小,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宏发股份等企业占据国内
大部分市场份额,公司市场占有率较小;在光伏风能及储能领域,公司未来具有
一定的发展潜力,但目前体量有限;在半导体设备制造领域,准入认证周期较长,
相较于国外竞争对手需要一定时间克服行业准入认证周期的壁垒;公司产品的细
分市场和应用领域较多,而公司整体经营规模较小,同时开拓多个领域可能面临
无法有效配置现有资源,导致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同时,若未来产业政策、竞争格局、市场需求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以及市场空
间增速、公司新客户拓展、新产品开发不及预期,或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引起客户
对采购产品的技术路线、型号、数量要求发生变更以及更换供应商,将可能对公
司的未来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2、海外销售的风险
    公司产品外销出口至美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海外市场是公司重要的收入来
源之一,影响外销收入规模的因素较为复杂,境外市场的政治及经济环境、贸易
政策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如相关国家通过加征关税等方式提高贸易壁垒、提高
交易成本,可能导致公司出口业务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公司与泰科电子、松下电器、西门子等国际知名企业相比,在资金实力、
生产规模、技术储备和品牌影响力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此外,随着新产品
和新应用领域的拓展,电子真空器件行业的市场规模持续增加,将不断吸引新进
入者加入竞争,行业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剧。由于公司资本规模不足、产能受限,
在产品细分领域,可能面临充分竞争的风险。
    未来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调整和丰富产品结构、进行技术升级、拓展高端领域
收入规模以有效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将对公司业务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4、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半导体设备制造、航天航空及
军工、光伏风能及储能、传统能源、安检、辐照等行业等领域,产品质量的稳定
性对下游客户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由于公司产品种类众多、生产过程较为复杂,
若因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疏忽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给客户的生产经营带来安
全隐患,将对公司的品牌维护及业务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5、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金属零件及材料、线圈、瓷件、触头等,其中金
属零件及材料占比较大,且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受铜、银等金属价格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材料成本为生产成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直接影
响公司的经营成本,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可能对公司的盈利
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6、法律风险
    2020年3月,飞利浦在美国伊利诺伊州提起诉讼,将GL Leading及其员工、
国力股份和医源医疗列为共同被告。医源医疗曾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
医疗影像设备用球管(以下简称“医用CT球管”)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GL Leading为医源医疗的产品研发提供技术服务。飞利浦认为其商业秘密被用于
设计X射线管产品,要求法院发出禁止并要求支付赔偿金,起诉书中并无明确的
赔偿数额。
    2021年4月,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飞利浦向江苏省苏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国力股份和医源医疗列为被告,认为国力股份和
医源医疗实施了侵犯其X射线球管相关商业秘密的行为,构成对涉案商业秘密的
侵害,请求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侵害涉案商业秘密的行为,向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支出共计5,000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案件均已开庭审理,但尚未最终判决。
    公司于2020年8月对外转让了医源医疗的控股权,不再从事医用CT球管业务,
同时,公司已在转让股权时与受让方及医源医疗约定不承担该项诉讼的任何赔偿
责任。但如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国力股份承担赔偿责任且赔偿金额较大,而GL
Leading和医源医疗无力偿付时,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本报告期毛利率为27.63%,较上年同期减少14.19个百分点,如未来市场竞
争加剧,下游客户不断压低对公司产品采购价格,或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且
公司无法顺利向下游客户传导,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项目收益未能覆
盖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届时产品销售价格和采购成本出现重
大不利变化,公司如未能持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继续优化工艺、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产品附加值,将面临毛利率持续下降的风险。此外,公司不同类别及型号的
产品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若公司产品结构发生重大变动,毛利率较低的产品
占比上升,将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持续下降。
    2、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6,116.64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
例为23.94%;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5,951.78万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账面
价值为2,002.62万元,银行承兑票据账面价值为3,949.16万元;应收款项融资账
面价值为8,323.56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公司应收款项金额较大,如下游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出现重大应收账款不能
及时收回或应收票据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况,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
利影响。
    3、存货管理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1,941.9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65%;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117.08万元。公司存货账面价值金额较大,且随着公
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可能进一步增加。如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市
场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存货减值的
风险。此外,如存货管理不善、生产周期过长或销售受阻造成存货积压,可能降
低经营效率,对公司营运资金周转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可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掌握相关技术,行业壁垒降低,
形成新的竞争对手,现有行业竞争格局可能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产品竞争可能会
有所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储备、产品布局、销售与服务、成本控制等方面
保持相对优势,将导致竞争力减弱,难以保持以往经营业绩较高的增速,对未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政策风险
    电子元器件产业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支撑,其发展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
和鼓励。近年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先后印发了《信息产
业发展指南》、《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基础
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多项政策鼓励和推动电子信
息产业的快速发展。未来,若国家关于电子元器件产业或电子信息产业的相关政
策变化,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的风险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始终面临着众多的不确定性,另外各种突发事件,其不
确定性也可能对整体经济带来无法预估的风险。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出现极端情况,
可能会给公司运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产品多为差异化产品,行业景气度与国内
外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市场需求受消费者信心及收入水平等影响较大。目前
全球经济前景不明朗,国内外客户订单需求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公司经营业绩存
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在海外的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人民币对美元等国际主要币种的汇率波
动将对发行人出口业务的盈利能力产生直接影响。报告期,公司汇兑损益(负数
表示汇兑损失)为35.03万元,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存在一定影响。如未来人民
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或者我国汇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公司的出口业务
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出口的主要
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相关政策,若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
  生变化或者公司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产生不
  利影响。
       公司还将面临宏观经济和行业波动、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带
  来的经营风险。若未来宏观经济疲软、下游市场需求下滑、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
  持力度减弱、或国际先进企业和国内新进企业的双重竞争态势愈发激烈,都将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2024 年 1-6 月/2024   2023 年 1-6 月/2023   本期比上年同期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年 6 月 30 日        增减(%)
      营业收入(万元)                  33,385.50             28,946.32             15.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72.43              2,815.27            -47.7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374.92              2,745.04            -49.9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0.37             -1,421.80            不适用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1,674.23            112,523.36             -0.75
         (万元)
       总资产(万元)                  206,112.70            205,882.69              0.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30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29           -48.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4                   0.29           -51.72
      收益(元/股)
                                                                           减少 1.46 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                   2.76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减少 1.48 个百
                                             1.21                   2.69
      净资产收益率(%)                                                    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减少 0.96 个百
                                            11.37                 12.33
            )                                                             分点

       1、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47.70%、49.91%,主要原因如下:(1)报告期内,由
  于2023年6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4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实际
利率计息,导致财务费用增加;(2)报告期内,公司因IPO募投项目相关资产转
固导致计提的折旧费用增加;(3)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收入较
去年同期大幅增长,由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激烈,相关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
导致整体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2、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50.00%、48.28%、51.72%,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保荐机构督促发行人持续关注公司新能源汽车领域成本增长、毛利率下降情
况,提示投资者关注发行人因新能源汽车领域收入变动、成本增长等因素导致业
绩持续下滑的潜在风险。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技术平台优势
    公司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和积淀,建立了完整的电子真空器件核心技术平台,
积累了丰富的工艺研发和产品设计制造技术体系,自主掌握研发和生产的全部环
节,能够满足多品种电子真空器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需求,实现研发成果向产
品产业化的快速转化,缩短了产品从无到有,从有到多的进程。
    公司以电子真空制造平台为基础,设计开发和测试平台为支撑,掌握并突破
多项核心技术,实现了多品种电子真空产品定制化的开发和量产,是从核心零件
制造加工、模夹具设计到产品生产制造、装配、测试全流程自主可控的电子真空
器件制造厂商。多年来公司不断改进和提升核心工艺技术水平,推动产品设计和
制造技术创新,公司自主可控的陶瓷真空密封、阴极制造、电磁控制等核心制造
技术工艺,配合完整的测试系统平台,能够批量制造出小型化、长寿命、高可靠、
高性能、高稳定性的高端电子真空器件产品,以达到国防科技、半导体等高端装
备对基础核心电子器件国产化的需求。

    (二)产品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电子真空制造领域的工艺技术和产品设计,经过不断
的技术积累和研发投入,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技术覆盖了电子真空器件生产制造
的各关键环节。公司产品系列丰富,产品型号众多,军品和民品双线并进,在细
分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三)人才优势
    电子真空器件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类别、型号、应用领域广泛,研
发、设计、生产技术复杂程度较高,需要经验型、技术型、科研型、管理型等多
方面人才,才能支撑企业不断提升技术产品创新水平,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公司
核心技术和管理团队由真空行业数十年行业经验背景和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
北京大学等知名院校学历背景组成,具备丰富的行业技术和管理经验,管理、科
研、创新能力强。公司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了一批年轻的工艺、产品、测试
工程师和研发人员,涵盖了研发和生产的各技术环节、领域,有助于未来进一步
提升技术研发水平,确保技术产品的先进性和稳定性。

    (四)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的下游客户来自于航天航空及军工、半导体设备、新能源汽车、
风光储等新能源、煤炭电力、安检等领域,对基础元器件品质性能要求较高,供
应商准入门槛较高。公司与众多下游领域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客户关系,
通过了多家大型企业的供应商认证。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1-6月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3,797.49             3,568.94                     6.40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3,797.49             3,568.94                     6.4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11.37                12.33       减少 0.96 个百分点
 比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例(%)                    -                    -                     -

    (二)研发进度
    公司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2024年上半年共申请专利22件,获得授权专利
23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持有发明专利50项、实用新型专利159项、外观
设计专利22件,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024年1-6月,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如下:
                                                                   单位:件

                       2024 年 1-6 月新增              累计数量
        项目
                    申请数           获得数   申请数              获得数
 发明专利              5               11      109                  50
 实用新型专利         15                9      168                 159
 外观设计专利          2                3       28                  22
 软件著作权            -                -       -                   -
 其他                  -                -       -                   -
        合计          22               23      305                 231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21]245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
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3,8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7,635,6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1,135,899.99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499,700.0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8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
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6,881.72万元,募集资金到
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881.72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379.6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22,261.3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388.58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287.3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675.96万
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5号)同
       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48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止2023年6月16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48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3,025,471.69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6,974,528.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15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
       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628.92万元,募集资金到账
       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8.92万
       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704.8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4,333.8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42,363.65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829.06万元,募集资金2024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43,192.71万
       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
       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名称              身份         直接持股数       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尹剑平           董事长            2,648.51           27.61           278.40         2.90
 2     黄浩           董事、总经理          126.48            1.32            34.80         0.36
 3     覃奀垚             董事               19.03            0.20            29.00         0.30
 4     张雪梅       董事、董事会秘书          1.63            0.02             5.80         0.06
 5     殷琴           监事会主席                 -               -             5.80         0.06
 6     朱文娟             监事                      -              -           5.80         0.06
序号    名称            身份           直接持股数       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数     持股比例
 7     李清华           监事                 43.50            0.45            29.00         0.30
 8      李平           财务总监                     -              -          29.00         0.30
                合计                      2,839.15           29.59           417.60         4.35

          注:上表中间接持股为通过昆山国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2024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减持情形,不存在违反减持承诺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2024年1-6月,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
       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文雯                徐     露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