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宏气体:金宏气体: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24-03-26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汇率市场运行情况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
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新加坡元、
越南盾等。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
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
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
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
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美元、欧元、新加坡元、越南盾等。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
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
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协助办理具体事宜。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新加坡元、
越南盾等,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
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
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
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
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
的远期结售汇汇率可能偏离实际收付汇时的汇率,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相关款项若无法在预测的回款
期内收回,将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承受一定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
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存在一定的远期结汇
延期交割风险。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针
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
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及时
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加大跟踪催收应收款项力
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3、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
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采购和销售,远期结售汇
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境外采购、销售预测数。
    5、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
规机构进行交易。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可以有效防范和
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相应
的业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且相关决策程序
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结
售汇业务。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针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
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