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金宏气体: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9-27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04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364家,收费总额
4.56亿元,涉及的行业主要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
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跃华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来千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项目质量复核人
拟担任质量复核人:牟宇红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7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60.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0.00万元(含
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00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
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文
件、基本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后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
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其在执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工作情况中能够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了公司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
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