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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宏气体:金宏气体: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21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4,000 万元~8,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2.26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3%

累计已回购金额                  234.76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8.46 元/股~18.74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
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24.00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110)。
    202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来
源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
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同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上限
为人民币 4,800 万元整,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
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近日,公司新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使用再贷款资金回购公
司股份。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如下:

               证券账户号码                             资金来源

               B884225130                               自有资金

               B886844914                              再贷款资金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
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22,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回购成交的最低价
为 18.46 元/股,最高价为 18.7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47,619.11 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