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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芯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志伟)2024-04-20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志伟)

    本人作为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充分发挥和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性,严格诚实、勤勉、独
立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黄志伟,男,194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
硕士。1965 年 10 月至 1985 年 4 月任江苏省吴江县手工业局二工局业务员、副
局长;1985 年 4 月至 1989 年 4 月任中国银行吴江支行行长;1989 年 4 月至 1991
年 9 月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副行长;1991 年 9 月至 2003 年 6 月历任中国银行江
苏省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2003 年 6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中国银行上海
市分行行长;2007 年 1 月至 2013 年 9 月历任江苏银行董事长、行长;2010 年
10 月至今历任上海市江苏商会会长、名誉会长;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6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不
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我在审议提
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
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
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报告期内,本人对在任期间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4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
      1、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作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并按照专门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提交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
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本人对提交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关 于 2023 年 度 高 级 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关 于 作 废 2022 年 限 制
         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2023年4月13日   性股票 激励计划 部分限
         2023年第一次会议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 划实施考 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
         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023年10月27日 年限制 性股票激 励计划
         2023年第二次会议
                                                  授予价格的议案》
      2、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并按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
对提交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
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
  1                               2023年4月13日   议案》、《关于 2022 年
         第一次会议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
  2                               2023年4月26日
         第二次会议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
  3                               2023年8月24日
         第三次会议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 2023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
  4                               2023年10月27日
         第四次会议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并按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
对提交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
意见,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本人对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第二届提名委员会2023年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
  1                               2023年4月13日
         第一次会议                                经理的议案》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
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
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及时了解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各项会议召开前,本人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能对独立董事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
进,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本
人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
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不断完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关联交易相关机制,
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及其审议。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
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五)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
期报告,分别于2023年4月15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8月26日、2023年10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
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六)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本
人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都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官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七)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九)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拟聘任蒋雨舟、潘惠忠为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
案》,本人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
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作废2022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
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相关
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
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
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
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志伟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