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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芯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东芯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

意公司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由 135 人调整为 134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7.50 万股调

整为 317.0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10 万股调整为 25.60 万股。调

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保持不变,仍为 342.60 万股。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2、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施晨骏先生作为征

集人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意见》(公告编号:2024-032)。

    4、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5、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拟

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由 135 人调整为 134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7.50 万

股调整为 317.0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10 万股调整为 25.60 万

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保持不变,仍为 342.60 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本

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经取得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指南第 4 号》和《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相关授权与批

准,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