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林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7-16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4-036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 1003 号 2 号楼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普通股股东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0,443,15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0,443,1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6.784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6.7843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5,071,237 股,即总股本 66,670,000 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
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1,598,763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茂林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独立董事张通翔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已履行请假手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 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0,441,150 99.9934 2,000 0.0066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0,441,150 99.9934 2,000 0.0066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0,441,150 99.9934 2,000 0.0066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0,441,150 99.9934 2,000 0.0066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0,441,150 99.9934 2,000 0.0066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特别决议,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邹思思律师、吴里新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