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奈科技:天奈科技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10-26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转债代码:118005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13,971股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同意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69,049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
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
(一)《2020 年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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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
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于润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
对 象 名 单 提 出 的 异 议 。 2020 年 10 月 10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29)。
5、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0 年 10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0-034)。
6、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
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6.00 元/股调整为 15.93 元/股,授予预留部
分的限制性股票 21.90 万股;确认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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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5.93 元/股调整为 15.861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
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5.861 元/股调整为 10.65 元/股,将已获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76.1450 万股调整为 112.6946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2.0400 万股调整为 91.8192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1050 万股调整为 20.8754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
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2、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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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由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2 年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
核查意见。
3、2022 年 6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
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于润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 年 6 月 25 日至 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2 年 7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天奈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50)。
5、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
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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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2 年 7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
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3)。
7、2022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35.00 元/股调整为 34.931 元/股。公
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合法、有效,同时预留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监事会对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34.931 元/股调整为 23.54 元/股,将限制性股票已获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36.6000 万股调整为 54.1680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已获
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9.5500 调整为 43.734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0500 调整为 10.434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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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2、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
项已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2020 年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2、2 名激励对象因 2023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 B 级以上,其当期不得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以上所有情形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计 13,971 股。
(二)《2022 年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
1、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1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2)2 名激励对象因 2023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 B 级以上,其当期不
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3)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当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其当期可归
6
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再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以上所有情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计 61,501 股。
2、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2)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当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其当期可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不再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以上所有情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计 7,548 股。
以上情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含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
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9,049 股。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含 2020 年激励计划和 2022 年激励计划)共
计 83,020 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激励计划》及
《2022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
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 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
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激励计划》及《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天奈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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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奈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及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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