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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海清科: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2-01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4-006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 11 号 2 号楼 2102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2 月 27 日
                        至 2024 年 2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董事(6)人
1.01               选举路新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张国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甄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李云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李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王同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1                选举金玉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李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管荣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监事(3)人

3.01             选举周艳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郑琬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3             选举高卫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和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120       华海清科            2024/2/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30
(二)登记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 11 号公司资本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
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
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 16:3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
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 11 号
联系电话:022-59781962
传真号码:022-59781796
电子邮件:ir@hwatsing.com
联系人:王旭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路新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张国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甄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李云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李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王同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金玉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李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管荣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周艳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郑琬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      选举高卫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
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
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
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
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
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5)人
4.01    例:陈××                             √         -       √
4.02    例:赵××                             √         -       √
4.03    例:蒋××                             √         -       √
……    ……                                   √         -       √
4.06    例:宋××                             √         -       √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5.01    例:张××                             √         -       √
5.02    例:王××                             √         -       √
5.03    例:杨××                             √         -       √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6.01    例:李××                             √         -       √
6.02    例:陈××                             √         -       √
6.03    例:黄××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
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