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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建华)2024-03-28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和专业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彭建华,男,汉族,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
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深圳融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合伙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7 年 9 月 1 日至今担任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金融业务合伙人;2020 年 9 月至 2023 年 9
月担任深圳市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深圳
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实施董事会的换届
选举事项。换届完成后,本人被选举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同时担
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
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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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
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述
     (一)2023 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其中第二届董事会
召开了 4 次,第二届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第二届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参加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董事名称    董事会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东大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次数
 彭建华          4             4     4         0      0         否             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第二届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了第
二届审计委员会 3 次、第二届提名委员会 2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
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考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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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
地参观、考察,同时通过电话、邮件、腾讯会议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管理层、会
计师等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积极关注公
司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及
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在召开董事会、股东
大会及相关会议前准备会议材料,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
沟通,并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
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公司开通了通讯会议/视频会议接入方式与电子签名方
式,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与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多次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对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
会议资料的事前审阅,向公司充分了解情况,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详实地听
取了相关人员对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审计业务等情况的汇报,及时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
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 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刘飞先生、刘勇先生、何玉良先生系公
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我们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安动半导体科技有
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公司在半导体领域重要战略布局,目前正处于发展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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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产品正处于客户验证阶段,验证周期较长,短期内清偿公司的财务资助借款
会给当前的安动半导体造成较大的资金压力,公司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财务资
助且延长资助期限有利于其进一步发展。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均为自有资
金,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
示了相应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023 年本人履职期间,不涉及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
事项,对公司 2023 年度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和评价。
     (五)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 年 11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审计工作的
职业素养,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
况,上述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能
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六)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8 月-9 月份,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提名、
选举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经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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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独立董事。
     2023 年 10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赵明昕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同时提名赵明昕先生接任何俊辉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务,任期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人认为,公司新一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合法
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我们对公
司募资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的监督和关注。
     经了解与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提高公司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九)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
     (十)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为《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确保公司所有股东
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通过邮箱、电话、上证 e 互动及召开业
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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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透明度,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
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积极对公司进行考察调研,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
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充分利用专
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积极履
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2024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诚信与
勤勉的精神以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
理的决策建议,客观公正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
司持续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建华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