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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达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亚敏)2024-03-28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诚
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
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曾亚敏,女,汉族,1979 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厦门大学管理学博士。曾任上海大学会计学教师,清华大学金融学博士后,南开
大学会计系副教授。2014 年 11 月至今,担任暨南大学会计系教授;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8 月,
担任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广东三雄极
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 2023 年 9 月担任广东安达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9 月至 2024 年 1 月,担任江西九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实施董事会的换届
选举事项。换届完成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
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
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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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述
     (一)2023 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其中第一届董事会
召开了 2 次,第一届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第一届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参加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董事名称    董事会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东大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次数
 曾亚敏          2             2     2         0      0         否             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第一届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了第
一届审计委员会 3 次、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第一届提名委员会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
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
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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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参观、考察,同时通过电话、邮件、腾讯会议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管理层、会
计师等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积极关注公
司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及
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在召开董事会、股东
大会及相关会议前准备会议材料,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
沟通,并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
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公司开通了通讯会议/视频会议接入方式与电子签名方
式,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与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多次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对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
会议资料的事前审阅,向公司充分了解情况,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详实地听
取了相关人员对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审计业务等情况的汇报,及时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
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 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安动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刘飞先生、刘勇先
生、何玉良先生系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关联董事。本人自 2023 年 9 月 5 日股东
大会实施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一
定程度的财务资助且延长资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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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相应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财
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披露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积极推进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
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五)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自 2023 年 9 月 5 日股东大会实施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审议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非本人职责范围。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获知,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8 月-9 月份,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提名、
选举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新
一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合法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
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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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
     经了解与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提高公司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九)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 80,808,0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0,404,040.00 元。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合理回报股东、公司盈利情况、现金
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规
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十)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
     (十一)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为《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确保公司所有股东
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通过邮箱、电话、上证 e 互动及召开业
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信
息透明度,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
准则,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积极对公司进行考察调研,与董事
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
式,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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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
得到有效维护。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亚敏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