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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兴制药: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2024-06-15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人员。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

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

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并同意向符

合条件的 1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8.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