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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29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潘景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
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3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7.40 元/股的授予价
格向符合条件的 295 名 C 类激励对象授予 356.42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3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7.4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95 名 C 类激励对象授予 356.42 万股限制性股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