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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19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勤英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
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
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
监事会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
行监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 2023 年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未来
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
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公司监事会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403.46 万元,未弥补亏损为 31,403.46 万元,实收股
本为 51,017.31 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较为健全的
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
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
案》
    自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一直与相关
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现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募投项目规划以及
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通过期货市场的
风险对冲功能降低相关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控制公司
经营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4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以及《关
于 2024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