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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11-30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12 月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须知。

     一、股东大会会议组织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
     (1)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4、本次会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
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8),证明文件不
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2、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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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
的发言和提问,对于股东的提问,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的回复。
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分钟,且不得超出本
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
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4、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5、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6、本次会议未收到临时提案,仅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7、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8、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股东代
表和监事分别计票、监票,会议形成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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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会议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 75 号公司会议室

     四、见证律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六、议程及安排:
     (一)股东及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介绍到会人员、会议注意事项及推举计票人、
监票人;
     (三)宣读并审议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3、《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4、《关于 2025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四)现场投票表决及等待网络投票结果、股东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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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统计表决结果;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现场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九)签署会议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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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70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1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
2023 年上市公司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
审计情况                                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建筑业,综
                                        合,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541 家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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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3 年末,累计已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
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
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 9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8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1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何时开始为
项目组成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姓名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始在本    本公司提供
  员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                                                           签署或复核过炬芯科
人及签字   王伟秋    2008 年     2008 年    2017 年    2022 年     技、芳源股份、信雅达
 会计师                                                            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署或复核过炬芯科
签字会计
            吴新     2016 年     2017 年    2017 年    2023 年     技、芳源股份、富乐德
  师
                                                                   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署或复核过迎丰科
项目质量
                                                                   技、春晖智控、仙琚制
控制复核   丁锡锋    2007 年     2002 年    2007 年    2023 年
                                                                   药、斯菱股份、芳源股
  人
                                                                   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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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
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双方
商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含税、含母公司及合并报告),其中
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5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5 万元(含税)。
2024 年度审计总费用与上年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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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及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
计 2025 年度与关联方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
湖南宏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
计不超过 10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4 年 1-10                   本次预计金额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金                 月与关联人                     与 2024 年实
                关联人                   业务比                         业务比
   类别                        额                     累计已发生                     际发生金额差
                                           例                             例
                                                      的交易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根据公司生产
                贝特瑞        2,000.00    1.24%             440.38       0.27%       经营需要预计
 向关联人                                                                            采购量
 购买原材                                                                            根据公司生产
                湖南宏
 料、商品                     5,000.00    3.09%            1,095.13      0.68%       经营需要预计
                  邦
                                                                                     采购量
                 小计         7,000.00    4.32%            1,535.51      0.95%       -
 向关联人                                                                            根据客户预计
                贝特瑞      100,000.00   47.56%           28,385.31     13.50%
 销售产品                                                                            采购需求确定
         合计               107,000.00            -       29,920.82              -   -

    注 1:占同类业务比例=该类关联交易发生额/2023 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 2:2024 年 1-10 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
    注 3: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注 4: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4 年预        2024 年 1-10 月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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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预    2024 年 1-10 月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威立雅新能源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
                  科技(江门)         5,000.00                 -   门)有限公司生产线未
                    有限公司                                        实际投产
 向关联人购买
                      湖南宏邦         1,500.00          1,095.13   根据公司实际采购需求
 原材料、商品
                      贝特瑞            800.00             440.38   实施

                       小计            7,300.00          1,535.51   -
 向关联人销售                                                       根据客户实际采购需求
                      贝特瑞         170,000.00         28,385.31
     产品                                                           实施
               合计                  177,300.00         29,920.82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湖南宏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        2008 年 7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446.5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湖南省平江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陈礼运
                水处理及新型净化分离设备的制造和工程服务;特种冶金分离材料的生
                产和销售;冶金新工艺开发和工业废水处理的技术开发;有色、稀有金
经营范围        属材料与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研发和销售;科学仪器与设备
                的贸易。(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需办理专项审批后方可
                经营)
控股股东        夏晓辉持股 51.22%,为湖南宏邦的控股股东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4,551.21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3,981.79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6,016.24 万元,净利润为 1,245.77 万元(以
                上数据已经审计)

       2、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        2000 年 8 月 7 日
注册资本        110,485.2712 万元人民币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 1、2、3、4、5、
住所
                6 栋、7 栋 A、7 栋 B、8 栋
法定代表人      贺雪琴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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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生产经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普通货运;物业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控股股东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938,454.1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 1,157,084.75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2,511,943.82 万
主要财务指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5,390.52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
                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人                                    关联关系
  湖南宏邦       湖南宏邦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财务总监吕海斌同时担任湖南宏邦董事
   贝特瑞        贝特瑞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双方交易
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 2025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或
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商品及销售
产品。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
并结合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
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
用各方的优势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
销售业务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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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结算方式和条件是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
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
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
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其中关联股东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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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2025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
源循环”)、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锂能”)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被担保人名称             与公司的关系              担保额度

   1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                   170,000

   2          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                    30,000

                                 合计                                          200,000
    注: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公司已将相关长期担保合同
纳入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

       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在上述预计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对担保
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
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
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6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
同为准。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
度范围内行使担保决策权,并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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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成立日期:2017年4月7日
     2、注册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
     3、法定代表人:陈万超
     4、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
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芳源循环100%股权,芳源循环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68,095.96                   137,401.91
          负债总额                         115,053.08                    71,256.51
          资产净额                          53,042.88                    66,145.40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28,210.00                    10,743.23
           净利润                          -13,121.92                   -18,18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3,143.07                   -18,122.57
    注:上述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024年1-9月/2024年9月30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7、芳源循环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芳源循环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二)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8月29日
     2、注册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厂房一)
     3、法定代表人:谢宋树
     4、经营范围:研发、收集、利用:含镍废物(HW46)、含铜废物(HW22)
(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球形氢氧化镍、氢氧
化钴、电解铜、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货物或技术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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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
商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5、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芳源锂能91.70%股权,威立雅中国控股
有限公司持有芳源锂能8.30%股权,芳源锂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6,892.75                         6,314.51
          负债总额                               18.45                        134.16
          资产净额                          6,874.30                         6,180.35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85
           净利润                               -111.19                      -193.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11.19                      -178.97
    注:上述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024年1-9月/2024年9月30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7、芳源锂能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芳源锂能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担保协议
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
担保形式、实际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
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待具体担保协议签订时,公司将与担
保对象协商反担保事宜、与担保对象其他股东协商等比例担保事宜(如涉及),
并就协商、落实情况进行公告。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额度
预计,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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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
经营活动能够有效管控,公司对其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第
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不
含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分别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 76.49%、25.92%;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4,000 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 61.19%、
20.7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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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关于 2025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要产品为三元正极前驱体、球形氢氧化镍、硫酸盐、锂盐等,涉及的
主要原材料为含金属镍、钴、锂等材料。由于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主要采用“原材
料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金属价格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金属采购价
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近年来原材料价格波动明显,对公司成本管控产生
了较大影响。为降低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拟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期货交易所品种标
准化期货合约交易,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有效控制原材料和
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提升公司抵御价格波动的风险能力,保障主营业务持续
健康发展。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
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
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
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授权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易,到
期采用对冲平仓或实物交割的方式,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
原材料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镍、碳酸锂、纯碱、烧碱等品种;如进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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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以外的交易品种,则需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期限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有效。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主要为规避原材料和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
影响,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风险。
     (一)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
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由于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审批的方
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
价位成交,可能使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
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
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
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
应风险。
     5、政策风险: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
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审批权限、
组织机构、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期货套期保值工
作小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开展业务,保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
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2、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匹配,套期周期与现货库
存周期相对应,设置合理的止损线,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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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3、公司将在制定交易预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严格控制资金规模,合理
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合理调度资金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
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
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5、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通讯设施,确保套期保值交易
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技术故障时,将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防
范技术风险。
     6、公司将积极关注期货套期保值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将根据政策变化
及时作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调整,以防范政策波动风险。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和套利交易为目的,
旨在借助期货市场风险对冲功能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预计不
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
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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