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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方科技:有方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24-11-16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自愿性
               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莞有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有方”)为深圳市

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经东莞

有方内部审议通过,同意为公司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申请的人民币 0.5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

担保,已履行东莞有方内部股东决议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的融资需求,预计向珠海华


                                  1
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 0.5 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有方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

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

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

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主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

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主债权提前到期之

日起三年。如果主债权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为

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

担保,已履行东莞有方内部股东决议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40300793892618P
         码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 1 号楼 440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慷
     注册资本     9,199.4495 万元
     成立时间     2006 年 10 月 18 日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电子通讯产
   经营范围
                  品、通讯模块的技术开发及销售;通讯模块软件的技术开

                                   2
                 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车联网终端、车载智能终端、物
                 联网通信终端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
                 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通讯产品、
                 通讯模块、车联网终端、车载智能终端、物联网通信终端的
                 生产加工。
                                        2023 年       2024 年第三季度
                           项目    /2023.12.31(经审   报告/2024.9.30
                                          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6,923.42        193,553.22
  主要财务数据         负债总额             82,228.79        109,357.35
    (万元)             净资产             74,694.63         84,195.87
                       营业收入             93,192.49         256,956.1
                         净利润             -3,843.16          9,527.84
                 扣除非经常性损
                                            -4,980.13          8,900.79
                     益后净利润

    经核查,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

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

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

金最高额仅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在本金不超过约定限额的前提

下,由此而产生的合同约定担保范围内所有应付款项和义务,保证人

均同意承担保证责任。主债权项下的垫款、利息、费用或主债权的实

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

围。

       (二)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

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

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主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
                                  3
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主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果主

债权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担保合同中的其他重要条款: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

方应进行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四)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

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

体事宜,同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

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

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东莞有方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

力,保证公司正常的营运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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