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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燕东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2-03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4-060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燕东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爱清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燕东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燕东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8)。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议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监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
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以 2024 年 12 月 2 日,以 6.6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3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